各县(市、区)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旅游局)、科技经济局、财政局,市直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及《泉州市落实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全市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工作,规范课后服务费管理,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后服务分类
课后服务内容分为基础托管服务及特色托管服务两类。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集体补课、讲授新课。基础托管服务指以校内教师为主力,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看护、补习辅导和答疑;组织学生开展跑操体育锻炼等基础服务。特色托管服务指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实际,鼓励学校充分利用本校教师资源或外聘具有资质(有教师资格证或社会专业人员资质)的教师、志愿者或引进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的方式,为学有余力的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社团活动及拓展训练等个性需求服务,努力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如组织开展阅读、经典诵读等德育类活动;组织开展科技、乐器、美术、书画、陶艺、茶艺、编织、剪纸、香道等技能类活动;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喜闻乐见、乐于参与的舞蹈、戏曲、木偶、南音、棋艺、武术、球类等文体类活动等。通过提供多样化服务,提升质量,切实整治课后服务“质效不高”问题,推进课后服务提质增效。
二、经费保障机制
各地要健全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结合本地实际,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为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提供经费支持。
1.财政补助部分:市财政将课后服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市直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予以补助。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可采取核增公用经费、财政专项补助等方式,将课后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适当向农村小规模学校和边远山区学校倾斜。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购买社会服务人员的劳务报酬、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产生的水电费、小额易耗品费、设施设备添置和场所维护、安防费用等。
2.家庭承担部分: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具体标准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向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收取服务费。相关服务由学校之外的机构或个人提供的,学校可代收代付相关费用。服务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购买社会服务人员的劳务报酬、购买学生保险(新险种)、购买活动课程以及课后服务相关的其他费用等。
(1)收费公示:课后服务性收费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学校要按照“未经公示,不得收费”的要求,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减免政策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在收费前向学生及家长公示,并定期向家长公开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遇有收费政策调整或标准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相关内容。
(2)收费标准:在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依法明确之前,市直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可暂按如下标准预收课后服务费,待正式收费标准出台后据实结算,多还少补:基础托管服务每课时收费标准不高于2元/生;特色托管服务每课时收费标准不高于5元/生;原则上小学每日计费课时不超过4课时(其中未开展午间课后服务计费课时不超过3课时);初中每日计费课时不超过5课时。正常课后服务时间结束后,对确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延时时间按实际另行计算。其中:标准课程时长,小学每课时40分钟,初中每课时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课时按比例折算,课间休息不少于10分钟。原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法定监护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减免。民办学校不得收取课后服务费,其因提供课后服务发生的费用计入学费成本。
(3)收费方式:课后服务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开”的原则,由学校直接收取或通过第三方平台采用按月或按学期收取。具体收取办法由学校根据实际确定。
3.经费管理:各地各校要健全课后服务经费预算和财务管理,各县市区要将课后服务财政补助部分纳入财政预算,采用核增公用经费或专项补助等形式,并及时拨付到位,由学校按计划使用。所有向家长收取的服务性费用,按照“公开透明、规范管理和专款专用”原则,上缴财政专户(若省上明确上缴渠道,按规定执行),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并实行统筹支付及核算,用于保障课后服务合理支出。
三、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应加强对学校课后服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做好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严禁学校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参加课后服务,严禁学校擅自提高标准、变相收费、搭车收费或以课后服务名义开展营利性活动,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对违规收取和使用课后服务费用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县市区可参照市直学校收费标准,按现行价格管理权限,制定当地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修订完善本地区课后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自2021年秋季开学以来至本通知发文期间已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可参照执行),执行期间,国家和省对课后服务收费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
2022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2022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