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示范幼儿园评估办法(试行)〉和〈泉州市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试行)〉(泉教初〔2009〕2号)》的文件精神,在幼儿园申报、相关教育局申请和泉州市教育局对幼儿园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查的基础上,经市级专家组评估和我局审核公示,丰泽区崇德实验幼儿园、德化县实验幼儿园鹏祥分园、丰泽区东湖实验幼儿园、丰泽区海城实验幼儿园、泉港区峰尾中心幼儿园、晋江市心怡幼儿园、晋江市池店镇启梦幼儿园、安溪县第十五幼儿园(铁铮幼儿园)等8所幼儿园符合“泉州市示范幼儿园”评定标准,现予以确认为“泉州市示范幼儿园”。
希望丰泽区崇德实验幼儿园等8所幼儿园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推动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文件要求,模范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市示范幼儿园在实验、示范和辐射等方面的引领作用,为推动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