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市教育局召开全市规范民办普通高中和民办中职学校办学行为工作会。市教育局一级调研员毛伟雄主持召开会议并讲话。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和民办中职学校校长,市、县教育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等50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和规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民办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公益属性的必然要求,是坚持教育的人民性,维护教育公平的必然选择。
会议要求,全市民办学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依法依规办学自觉性,开展对存在违规办学行为自查自纠。会议重申,各民办普通高中和民办中职不得举办行政审批许可以外的各类培训、补习班。民办普通高中不得违规招收招生计划外、无学籍或无本校学籍的高中阶段学生;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民办中职学校不得借“社会考生班”等名义招收无法为其办理学籍的学生到本校学习,不得招收在本校“空挂学籍”、实际不在本校学习的学生。要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批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扩大范围和标准进行收费,不得存在自定项目乱收费行为。要全面落实房屋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管理制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保持步调一致,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落实好属地主管责任,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并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会后,参会的30所民办普通高中及民办中职学校校长签订了《规范办学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