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是保就业稳就业的重点群体。据省人社厅消息,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近年来,福建省大力实施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专项行动,进一步挖掘岗位资源,做实做细就业指导服务,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为拓展更多就业岗位,各设区市书记市长带头开展送岗留才进校园活动,带领2800多家企业进校园,提供就业岗位超5.7万个。各地人社局长走访企业4000多家,为毕业生挖掘就业岗位8.3万个。省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从600多人扩大至近1000人,增幅超过50%。全省开发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3500多个,吸纳3000多名毕业生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就业。
如何搭建就业供需“双向奔赴”平台?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全方位促进供需对接,福建省积极推动岗位信息省级归集发布。目前,省级毕业生就业平台已完成与各市平台的接口调通,归集发布各地就业和见习岗位信息10.7万条,初步实现全省信息的互联共享,为毕业生在全省范围内求职就业提供便利。
同时,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通过“云招聘”、“直播带岗”、视频面试等形式,累计开展线上招聘活动1100多场次,发布岗位71.6万个。灵活举办各类小型化、专业化现场招聘会760多场次,累计提供岗位73.4万个,有效促进供需对接。
高校毕业生富有想象力和激情,是创新创业的有生力量。去年以来,福建省累计为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470多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2亿元,评审确定15家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为毕业生提供资金、场地和孵化服务。同时,开展创业项目省级资助评审,对110个优秀项目分别给予3万~10万元资金扶持。举办“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评出优秀创业项目24个。
为缓解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福建省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共为3.5万多名脱贫家庭、低保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7150多万元。同时,开展就业红娘帮扶行动,把2800多名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结对帮扶,目前已实现就业2600多人。对通过市场化方式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毕业生,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兜底安置就业,目前已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3300多个,安置就业1100多人。
根据部署,福建省今年将打造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十大专项活动品牌。目前,正开展“八闽春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高校毕业生国有企业招聘季专项活动。
相关政策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福建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从10个方面推出44项措施,包括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推进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完善“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可持续发展机制等,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创造有利条件,增强创新创业活力。
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300门左右省级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示范课程,每年遴选不少于2000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推进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由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业载体应免费提供不少于30%的场地给创新创业大学生使用。“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20个左右省级创新创业学院,依托高校和企业建设50个左右省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
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对大学生创业企业购买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项目,择优按技术交易额30%予以补助,最高可获得300万元。
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财税扶持政策。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在3年内按一定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加大大学生创新创业普惠金融支持力度。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上限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由各级财政按照规定给予贴息支持。对10万元以下贷款、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以及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信用良好的大学生创业者免除反担保要求;对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为300万元;对符合条件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对获得创业担保贷款的按规定给予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累计不超过3次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保障政策。落实大学生创业帮扶政策,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并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