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残联、市财政局联合发布《泉州市扶助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实施方案(修订)》,对受助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步骤和审批程序进行修订,从减少申报材料、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服务等方面,让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享受就学补助更便捷、更及时。
申请材料“大瘦身”是此次修订的最大亮点。此前需要提交的材料,不仅有申报表,还有二代残疾人证、在学证明或缴费发票、户口本等有效证件,以及相关部门出具的符合低保、因病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等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按照新修订的方案,今后申报人只需提交两项材料,分别是《泉州市扶助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申报表》,以及申请受助对象的在学证明函件、入学缴费凭证等有效在学证明材料。
“申请对象的资格条件不再提供相关证明,而是由残联审核人员通过业务系统数据查询比对、内页资料查核、向相关部门函询等方式进行核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申请办理‘最多跑一趟’。”市残联相关负责人说。
方案进一步优化了申报审批流程,让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能更早些领到就学补助。如申请时间提早了半个月,从9月30日提前到9月15日;向社会公示时间,从一个星期缩短到3个工作日;实行证明材料容缺受理,受助对象只要在县级残联向社会公示年度受助名单前补交相关证明即可;取消了村级初审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受助学生应符合的条件也有所调整。新方案将其中一条“因病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子女”,修订为“列入脱贫户(含监测对象)的残疾人家庭子女”,更加精准明确了受助对象范围,进一步保障了项目的规范实施。
数据看成效
泉州市扶助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已连续实施14年
累计投入5000多万元
资助3.2万多人次